神经衰弱

为了广大医务人员和病员了解该病的诊断,现将我国新近的诊断标准介绍如下:

  A:至少具备下列四组症状中的三项,方可诊断为。

  a衰弱症状:精神疲乏、脑力迟钝、注意力难集中、记忆困难、工作学习不能持久。

  b兴奋症状:工作学习、用脑均可引起兴奋,回忆及联想增多,自己控制不住,可对声光敏感,并且语言增多。

  c情绪症状:紧张、易激动、烦恼。

  d心理症状:紧张性疼痛(头痛、腰背或肢体痛),睡眠障碍(如入睡困难、多梦、易醒、醒后乏力),植物神经功能障碍(如心悸、多汗)。

  B:病程迁延至少3个月以上,病情常有波动。休息后减轻,工作学习紧张则加重。

  C:如伴有情绪往往是短暂的、轻微的,在整个病程中不占主导地位。

  另外,在诊断时还应注意与其它疾病的鉴别,应排除疲劳综合征、综合征、躯体疼痛、药物中毒、症、症、心理障碍等类似疾病。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微信公众号推荐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