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人员的工作制度

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制度

1、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热爱学生,树立服务意识,真诚为来访者排忧解难。
3
、注意加强自身修养,认真钻研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水平。
4
明确自己工作性质,了解自己的能力和职能界限,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5
明确咨询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人员的过分依赖。
6
、保持咨询室室内清洁,维护室内财产安全。

7、按时进行预约咨询,认真做好个案记录并存档,紧急复杂的情况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8、对咨询的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均应作为专业资料予以保密,妥善进行保存,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泄漏。
9
、在心理咨询工作的开始就应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度。
10
、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记录内容必须改动,以保障当事人不被识别出来。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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