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卷 第3期 2003年 6 月 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JOURNAL OF NINGBO UNIVERSITY (EDUCATIONAL SCIENCE)收稿日期:2002-12-28
作者简介:乐国林,南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硕士(天津 300071)
论文摘要:米德的自我概念为研究者展示了行为心理学和实用主义哲学的研究视角:从米德的一系列阐述不难知道,米德始终把自我放在社会中——自我的社会生成性和社会发展性;他时刻不忘作为主我的自我和作为客我的自我之间的符号互动性;他在肯定“概化他人”的自我的作用时,对主我的主动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给予了厚望。当然,米德的自我概念也存在许多不足,这正好为后人对自我概念的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论文关键词:米德;自我概念;主我;客我中图分类号: G4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8-0627(2003)03-0014-05
自从心理学正式成为一门科学以来,自我就成为心理学特别是社会心理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领域。社会心理学中的精神分析学派、符号互动学派、社会认知学派等都阐发了他们的自我理论。而符号互动学派的创始人米德在吸收威廉詹姆士的“社会自我”和查尔斯库利的“镜中我”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观点。
一、米德的自我概念
米德认为在社会心理学中,我们并不使用组成群体的那些单个的个体的行为来构造社会群体的行为,相反,我们从特定复杂的群体行动的社会整体出发来分析那些组成这个群体的单个个体行为。因而,他是从社会整体这个角度来定义自我的。他指出自我是一种社会实体,不能象希腊学者将其定位在心脏、大脑或者其它器官的。它是一种必须与整个身体联系起来的社会实体,只有自我与身体联系起来了,它才能与环境联系起来。自我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存在,必须把它当作整个社会系统和社会过程得组成部分来考虑;个体的自我只有通过社会及其中不断进行的互动过程才能产生和存在。并且自我具有下列特征,即它是自己的一个对象——这种特征既使它与其它对象区别开来,也使它与身体区别开来。所以,在表明人类都有自我之下,米德仅意指人是他自身的客体。
米德首先对他的自我概念做出了社会的限定,即它是从社会整体、社会和个体的互动的视角来定义自我的。在选取了研究的切入点之后,他展开了对自我的构成性分析——客我的一面和主我的一面。作为客体的自我,是客我。米德指出客我是一个人自己采纳的一组有组织的其他人的态度。客我是内化了的共同体的态度,是“概化了的他人”和团体规范的总和。是从他人的立场上评价和预测自我的反思方面。与客我相对的是主我,它是有机体对其他人的态度做出反应,以主体姿态出现,它是允许更多的具体目标或结果出现的发动机。
主我是个体在社会情境中对照自己的行为举止所做出的行动,他只有在个体完成了某种活动之后,才进入他的经验